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现就严格执行公务卡刷卡、对公转账有关规定强调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精神,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各项公务卡结算、对公转账管理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公务卡结算、对公转账制度的落实,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二、严格执行。凡从学校账户开支的经费,具备条件的均须使用公务卡刷卡或通过学校财务处对公转账方式报账结算,否则不予报销,原《付现申请表》《未使用公务卡申请表》同时停用。选择公务卡刷卡报销的还应如实填报《公务卡交易记录登记表》。
三、提醒事项。已自行垫付的未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的待报销款项,经办人应联系收款方按本通知要求通过公务卡刷卡或对公转账重新付款,否则不予报销。教职工应将公务卡卡号绑定微信、支付宝等付款平台,以便支付时正确选择付款卡号。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应尽快到财务处办理。严禁将应由教职工本人自行刷公务卡支付的业务让学生代付。
财务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