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年终财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1-26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年终财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财政局相关工作要求,经请示校领导,现将2025年年终财务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年对外报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市财政专项依据国库年终关账时间要求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截止时间前送达财务处的报账材料应手续完整,达到可报账状态。2026年恢复报账时间为1月9日。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依据上级及学校财务管理规定,2024年内到账的省财政专项、2025内到账的中央、市财政专项须于本年度完成。各单位应按要求做好各类财政专项的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并做好相应的事中绩效分析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三、各单位应严格依纪、依法、依规使用经费,不得为赶进度而违规操作,坚决杜绝年底集中突击花钱、套取资金等低效、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移交校纪委严肃处理。为保障学校重点工作,对于科研项目等可滚存使用的经费,应尽量错峰报账。

四、完成各类往来款和预借票据的清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各类借款、预付款、预借票据核销的期限为三个月。请各相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办理还款、核销、催款或展期审批手续。对借款、预付款超过三个月仍未核销的,学校将冻结对应项目的支出直至完成核销手续;对超过展期期限仍未核销的,学校将根据经办人的承诺,从其每月绩效工资中扣回冲抵借款,并由学校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追责问责;对超过展期期限仍未到账的预借票据,学校将予以作废。

2、账龄超过3年仍未核销的应付款项,学校将暂转为收入或冲减以前年度费用。请各单位抓紧清理各类履约保证金、科研到款和其他到款等款项,应付尽付,及时立项,避免资金被收回。

五、完成各项预算收入。各单位应按照年初预算要求,做好学费、住宿费、科研经费、创收、培训、专项拨款、应收款、上缴款、托收水电费等各项收入的催缴入账工作,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学校办学资金及时到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

六、信息中心与资设处应与财务处共同完成一卡通资金对账、库存卡盘点、固定资产账务核对等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财务处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