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校内工资已经提前于2008年5月28日发放到帐。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的精神,我院教职工向灾区捐赠的款项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学院工会提供的具体捐赠明细,财务处在发放6月份校内工资时已按相关规定抵减了每个捐款人当月应缴的个税。
财务处
200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