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交2010-2011年度学费、住宿费、教材文印代办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0-06-21

全体07、08、09级同学:

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8月起一律采取银行统一代扣方式缴费,取消其他缴费方式。学院财务处在银行代扣费用后,打印正式票据并发给每位同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

(一)本科:一般专业3600元;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07、08级为7000元,09级艺术设计专业7200元,09级服装设计与工程7800元。

(二)高职高专:一般专业6000元;文传系空乘专业07、08级为7000元,09级为7200;软件高职9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按学生处的住宿安排情况缴交)

(一)集美校区住宿费标准:850元/生.年;

(二)思明校区住宿费标准:500元/生.年;

三、教材文印代办费(期末结算,多还少补)

(一)毕业班教材文印代办费标准:300元/生.年;

(二)非毕业班教材文印代办费:500元/生.年

四、缴款期限及方式

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此次缴费方式的调整,于8月20日前将足额款项(比应缴费总额多10元)存入银行代扣学费账户,即入学时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若卡号有变动的应及时报送财务处,并于学期初及时通过银行查询确认是否扣缴成功。未扣缴成功的,请尽快查明原因。银行将于每月20日统一扣取。

厦门理工学院财务处

201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