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经研究决定,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集中缴交学费工作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进行。学院财务处将委托银行统一扣款,并打印发放正式票据。具体安排如下:
1、属于此次扣缴学费的对象有:本学年尚未完费注册的;以前年度尚未完费的;缓缴期限到期应缴费的;缓缴期限未到但需提前缴费的。
2、以上同学应于开学前将足额款项(比应缴费总额多10元)存入代扣学费的银行账户,即入学时学校统一办理的存折或银联卡(06级为工行卡,07、08、09级为建行卡)。
3、请各相关辅导员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并将缓缴期限未到但需提前缴费的学生名单、学生缴费卡号变动的信息,汇总到所在系,于3月5日前报送财务处。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学生缴费工作,以保证学校办学经费的及时到位,确保学生新学期的注册与选课。财务处将进一步规范学生缴费方式,推行学费统一银行代扣的办法,逐步取消银行柜台缴交学费业务。未尽事宜,请联系财务处苏老师,联系电话:6291071
厦门理工学院财务处
201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