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要求,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年度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现将办理汇算事项说明如下:
一、汇算时间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3月20日需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理(每日6:00-22:00); 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
二、办理方式
推荐优先通过个税APP办理;或登录税务局网络客户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
三、注意事项
1.在个税APP首先查看核对自己的收入信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银行卡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后再办理汇算。
2.在个税APP主页,点击“办&查”,可直接获取纳税人在个人养老金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养老金缴存信息,完成个人养老金“一站式”申报。无需另行下载并录入缴费凭证。
3.“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可以自主选择“单独计税”或“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选择不同计税方式,应退(或应补)税额不同。可以比较两种方案,自主选择最优惠的方式申报。
4.纳税人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填报或补充下列扣除:
①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②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③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④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5.为保证退税顺利到账,退税使用银行卡建议选择Ⅰ类户银行卡(可在手机银行点击银行卡详情查询账户类别),并确保卡片处于正常状态。
6.请大家根据个税APP操作提示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依法诚实纳税,以保障个人合法的纳税权益及个人信用。
四、办理咨询
税务局纳税咨询服务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