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校行政的统一安排部署,拟于近期开展校内预算调整工作。目前,学校面临极其严峻的收支平衡矛盾,截止目前,本年仍有资金缺口近亿元,且暂无任何增收手段。为保障正常办学,校内各单位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过苦日子”精神,从紧从实做好2023年中期预算调整。根据校内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经请示学校领导,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算调整范围
校内各部门及二级单位、资产经营公司。
二、预算调整原则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除已经学校集体研定实施的项目外,不再追加预算。压紧压实支出预算,对确实无法完成或非必要支出坚决压减。全力完成收入预算,对年初既定的收入任务应想方设法完成。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
截止6月30日,继教院、职能部门及资产经营公司等需对外争取的收入任务整体完成率为38.71%,科研经费收入完成率为45.65%,二级学院创收及捐赠收入总体完成年初预算的30.82%。校内各部门及二级单位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做好增收工作,年初有下达收入预算目标的,应加快完成收入任务,对确实无法完成预算收入任务的,应提出收入预算调减申请(填报附件1)并说明原因,报学校审定。资产公司应及时上缴规定的收入和利润。
(二)支出预算
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以财务实际报账数据为准。
1.关于剩余30%校内预算经费的划拨
年初预算下达时,除财政专项外,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的各预算项目、二级学院包干经费均按全年批复预算额度的70%预先划拨,至6月30日,实际支出低于45%的,不再划拨剩余30%预算经费
2.关于预算支出调整
至年底预计无法完成的支出或已完成任务有剩余的项目经费,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节约资金的原则,提出预算调减,若不主动提出调减导致资金闲置,学校将予以问责;已经学校集体研定需实施的项目需要调增预算的,应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和会议纪要。预算支出调整具体填报附件2。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支出进度,杜绝年底“突击花钱”的低效益现象。
3.关于财政专项执行
根据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规定,2023年中央专项、市财政专项当年未执行完的,财政直接收走;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若未明确使用时间及是否到期上缴,超过两个自然年度未使用完,由学校收回。牵头职能部门应加强跟踪管理,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进度,确保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符合财政执行进度要求。除中央专项外,6月底应挂标但未挂标的财政专项,一律收回重新安排。
对于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及实际中标金额小于预算金额的财政专项,应提出预算调减申请(填报附件2),由学校统筹安排。对因未达进度要求而被收回财政资金的,学校将追责问责。
4.预算基础信息调整
人事处应结合教工人数变动情况,进一步测算全年人员经费开支;教务处及研究生处应结合招生计划,进一步测算9月份在校生人数,便于学校中期预算调整统筹安排资金。
四、预算调整进度
各单位应于7月10日前,将相关收支调整表纸质版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至财务处朱云逸处,并将电子版发至2020000018@xmut.edu.cn,联系电话:6291746。未按时提交视同不需调整。财务处汇总后形成学校预算调整方案,于7月底提交学校集体研定。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校内预算调整表—收入项目表》
2.《厦门理工学院校内预算调整表—支出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