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财务处将从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与公务卡报账方式(财务处已于2008年7月对各系部专、兼职报账员进行了业务推广并将有关通知及操作方案发至各位老师邮箱)。今后,公务消费请使用公务卡并按公务卡报账流程执行,办理现金报账业务请务必提供正确的建行卡卡号(统一由财务处出纳人员到银行办理无卡存款手续,报账现场不领取现金)。如有疑问,可向财务处核算科咨询(电话6291109)或向本系部专、兼职报账员咨询,谢谢合作!
注:校外课题经费、引进人才经费及继教院、软件学院经费暂按原报账方式处理,不参照执行。
财务处
200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