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06、07、08级同学:
经研究决定,2009-2010学年学费、住宿费、教材文印代办费统一采取银行代扣的方式收取。学院财务处在银行代扣费用后,打印正式票据并发给每位同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
(一)本科:一般专业3600元;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7000元。
(二)高职高专:一般专业6000元;文传系空乘专业7000元;软件高职9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按学生处的住宿安排情况缴交)
(一)集美校区住宿费标准:850元/生.年;
(二)思明校区住宿费标准:500元/生.年;
三、教材文印代办费(期末结算,多还少补)
(一)毕业班教材文印代办费标准:300元/生.年;
(二)非毕业班教材文印代办费:500元/生.年
四、缴款期限及方式
请各位同学接到本通知后,于8月20日前将足额款项(比应缴费总额多10元)存入银行代扣学费账户,即入学时学校统一办理的存折或银联卡(06级为工行卡,07、08级为建行卡),并于学期初及时通过银行查询确认是否扣缴成功。若存折号或卡号有变动的应及时汇总到所在系,由各系于8月20日前报送财务处,以便按时扣款缴费,以免影响正常注册。
厦门理工学院财务处
200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