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理工学院2010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来源: 时间:2010-09-26

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和《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245号)等文件规定,2010年秋季本校对全日制在校学生收取的费用为: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代办费项目严格限定为教材费(空乘专业新生除外),遵循“即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据实结算”的原则,单独立帐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予以结清。

经2010年7月8日本校校务会议研究,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现将本学年各专业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1、学费:

1)本科专业:

A、一般本科3600元/人.年;

B、07、08级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人.年;

C、09、10级艺术设计专业7200元/人.年;

D、07、08级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7000元/人.年;

E、09、10级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7800元/人.年;

F、10级文化产业管理(媒体创意)专业15000元/人.年;

G、10级文化产业管理(音乐工程)专业15000元/人.年;

H、10级艺术设计(数码动画设计)专业18000元/人.年;

I、10级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8000元/人.年;

J、10级软件工程专业(专升本)16000元/人.年;

K、10级软件工程专业9800元/人.年;

L、10级车辆工程、光学工程专业3900元/人.年;

2)专科专业:

A、一般专科6000元/人.年;

B、软件高职专科9000元/人.年;

C、08级空乘专业7000元/人.年;

D、09、10级空乘专业7200元/人.年;

E、10级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9000元/人.年;

2、住宿费:

集美校区850元/人.年

思明校区500元/人.年

厦门软件学院校区(待定)

3、代办费:

非毕业班 500元/人.年,

毕业班 300元/人.年

空乘专业新生 2300元/人.年(含服装代办费)

校长:黄红武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