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月25日起,我处将恢复对外报账,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部门运行费、学科建设、质量工程类项目、科研课题、各类财政专项、系部实验实习、专业建设、教研室活动、系部引进人才工作专项、党建工作专项、基层组织党建专项等项目经费,2012年有结余的,2013年可继续使用。
2、我处按2012年额度的1/4先行划拨各部门“业务运行费”。此外,对于基本可以确定2013年将继续实施的项目,若确有需要,可在2012年该项目总经费1/4范围内申请先行划拨项目定额,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送我处。
3、各相关单位申报的2013年度财政专项已获财政批复,可开始组织实施;各类上年度尚未实施完毕的财政专项应抓紧执行。
4、本学期起,财务处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有较大变动,各单位的具体报账审核人员有所变化,详情请上财务网页查询。
特此通知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3-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