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学校近期将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同时,为建立和健全学校与二级使用单位之间的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做好资产长期管理工作,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校内各单位报送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必须是学校正式在职的教职员工(包括在编和人事派遣)。
二、各单位报送1名资产管理负责人(要求副处级以上干部)及1至2名(根据部门资产总量和实际情况报送)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
三、各单位请将人员信息填入“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信息表”中(见附件),并于4月24日前(本周三)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科张金勇处(电话:6291933,地点:行政楼107),电子版发送至zhangjy@xmut.edu.cn或QQ942374975,纸质版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