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对外报账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2-18

关于恢复对外报账的通知

2014年2月19日起,财务处恢复对外报账。可开支的项目有:

1、上年结转使用的项目:各部门运行业务费;学科建设经费、教研室活动经费、系部引进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党建工作专项、基层组织党建专项经费、实验实习经费、科研项目经费、专业建设经费及教学质量工程已立项项目,未执行完的财政专项。

2、对于常规预算项目,若确有需要,在正式预算下达前,可在2013年该项目经费1/4的范围内先行使用。

3、2014年财政一次性专项。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