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补充和修改
1、联系方式补充:第一次登录“网上自助报销系统”、“薪酬申报系统”,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用于报销过程中审核人员与报销人员沟通,短信提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变动情况;
2、联系方式修改:如教职工联系方式变动,请及时修改。“自助报销系统”,在“系统管理”菜单 “个人信息”子菜单处修改;“薪酬申报系统”在“修改资料”菜单处修改;
3、密码更改:“自助报销系统”,在“系统管理”菜单 “修改密码”子菜单下修改;“薪酬申报系统在“修改资料”菜单处修改;
二、报销流程
1、选择“网上报销”,报销人员网上预约报销完成后,打印预约报销确认单,报销人在经办人处签字,再报相关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报销单据至财资处201室,并按规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即可离开。报销金额将在接单后最迟3个工作日内打入个人银行卡或对方单位。
2、选择“酬金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薪酬申报确认单”,报相关负责人签字后,送财资处核算科201室,按规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即可离开。财资处将免费向各位老师发送提醒短信,如手机号码有变、或者预留电话为座机的老师请联系梁春华老师修改。
网上预约报销、申报后,不须再填写差旅费报销、借款、工资单等纸张单据。
若遇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财务人员将“审核退回”,注明退回原因,并在2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或者电话通知经办人员前来取回不可报销发票,报销人也可从“自助报销”系统,“我的项目”菜单下查询。“已完成业务”为报销完成业务,“失败业务”为退回业务。
若“网上报销”确认单上的金额与财务人员最终审核金额不一致时,以财资处审核金额为准。
3、“网上报销”、“薪酬申报”,办理报销业务时原则上不再领取现金,报销金额直接打入报销人指定的建设银行卡中。
4、“网上报销”完成后,财资处将提供手机短信免费提醒服务,提醒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报销情况,收款人收到银行发送的资金到账提醒信息。财资处已自动绑定各位教职工的手机号码,如号码有变,请按上述联系方式修改。
5、“网上报销”的服务对象为我校全体教职工。一般情况下,由财资处自动绑定教职工的工资卡为报销款的转入卡;若有特殊要求,教职工可到财资处指定另一张建行银行卡作为报销款的转入卡。
6、报销款转入个人银行卡不涉及个人收入问题,不影响个人所得税。各类人员工资、津贴等仍按原方式发放。
7、工资外收入(课酬、奖酬金、加班费、考核奖、评审费等),请登录“薪酬申报系统”申报。预算到学院(部门)的经费,在 “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栏申报;学校统一发放的经费,在“校内人员公共经费”栏申报。职工可登陆财资处网站“综合查询”系统,“我的工资”和“其他收入明细”菜单下,查询工资薪金所得;
8、目前暂不进行“网上报销”的业务包括:领款(领取丧葬费、困难补助、医药费等);提取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缴费(学费、住宿费、两证费、报名费等);到款和预开发票等。
9、校外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从“网上薪酬申报系统”中“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栏目下录入;特殊情况,可从“自助报销系统”专家咨询费—校外专家咨询栏办理。
10、“自助报账”、“薪酬申报”业务办理须有开支渠道。特殊业务(如退质保金、多余借款退还等),可在“日常报销”菜单,“其他报销内容”项目栏办理,报销内容选择“其他报销内容”。
11、转账填写要求,报销人应仔细填写并核对转账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账号不能留空格。对公转账必须填写单位账号,不能填写个人银行卡号,并在附言栏填写转账单位名称。
12、对公转账、网银打入个人银行卡须分开预约报销,一张预约单不能同时填写对公转账、对私银行卡两种支付方式。
13、“自助报销”一张预约单可以选择多项目报销,同一项目也可选择多项报销内容。
14、报销业务“冲借款”时,结余借款通过pos机划账财务还款。
三、薪酬申报所得税计算
1、校内职工工资外收入所得税
“酬薪申报系统”申报额默认应发金额(含税金额),财务审核时将按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1、应发张××老师300元考务费,按目前校内暂时执行的6%税率计税,应缴个人所得税18元,张××老师实发金额则为:282元。
2、实发张××老师300元考务费,申报人需将实发金额300元再加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所得税款由部门经费或者项目经费列支;
申报应发考务费计算公式为:300/0.94=319.15元
2、校外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1、校外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从薪酬申报系统”—“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栏下录入。
2、校外劳务人员劳务费申报原则上按应发金额申报,所领款项如是实发数,申报人员需将实发数换算成应发数后再进行申报。
换算公式为:
⑴当实发金额≦3360元时,应发数=(实发数-160)/0.8
⑵当16800≥实发金额>3360元时,应发数=实发数/0.84
⑶当40000≥实发金额>16800元时,应发数=(实发数-2000)/0.76
⑷当实发金额>40000元时,应发数=(实发数-7000)/0.68
四、“网上报销”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报销”业务的办理操作流程请登录“厦门理工学院财资处网页”—“通知公告”,见《网上自助报销系统使用手册》及《网上薪酬申报服务手册》。
2、各部门行政经费报销时可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由单位统一对每个报销教师进行授权,教师用自己的职工号登录系统进行报销;第二,将本单位公用报销账号公布给教职工,教职工用统一的账号登录系统进行预约报销。
3、“自助报销系统”的联系方式是系统开发时捆绑的工资系统联系号码,教职工登录“自助报销系统”系统修改或者增加的手机号目前保存在“报销系统”;如手机号码变更或者增加,在修改“自助报销系统”的同时,还须联系财资处梁春华老师修改或增加“工资管理系统”的联系方式。
4、浏览器建议使用le8或者le9,有些表格在不支持其他浏览器。
谢谢!
有问题请联系我们,电话6291071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