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汇同厦门市财政局一行12人,对我校2012-2013年度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进行了全方面的调查、了解。
2012-2013年,我校成功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拨款共计3300万元,分别为:2012年中央专项资金1500万元;2013年中央专项资金1800万元。中央资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极大缓解了我校目前较大的办学资金压力,对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教学科研条件的改善以及服务地方能力的增强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经费下达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校长为组长,涵盖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各相关教学系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专项资金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严格按照《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确保执行进度,专款专用,保质保量。目前各项目进展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