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财政局下放管理权限的有关工作安排,从2016年5月起,在职在编人员原财政统发工资将下放由我单位自行发放。
为此,我校将根据要求从5月份起,将在职在编人员原财政工资和校内工资合并一次性发放,其发放时间不变,每月工资将合并成一笔到账。
因学校自行发放工资,需单独和公积金中心对接。今后,公积金到账时间为每月25日。
特此通知!
厦门理工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