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处关于报账方式变更及
部分财务工作事项的通知
一、报账方式变更
依据学校综合改革管理重心下移的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校院二级管理,更好的服务全校师生,提高财务服务效率,经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从2016年4月18日起,财资处改变原有的报账方式,按二级学院及部门包干划分审核人员,现将财资处审核人员分工公布如下:
审核人员
| 审核部门
| 电话
|
赖群
| 机汽学院、文产学院、思政部、教务处、保卫处、工训中心、财资处、
组织部
| 6291232
|
傅建雯
| 计算机学院、外语学院、应数学院、工会、研究生学院、科研处、统战部
| 6291109
|
林晓玫
| 土建学院、设计学院、公体部、信息中心、产学融合发展处、
后勤处、宣传部、国合处
| 6291737
|
刘长岭
| 光电学院、材料学院、环工学院、人事处、规划品质处、基建处、监审处、团委
| 6291738
|
解松欣
| 经管学院(含海峡商贸学院)、电气学院、数创学院、学工部、图书馆、校办(含校领导日常费用)
| 6291233
|
宋毅燕
| 基建会计、国际教育学院、继教院、软件工程学院
| 629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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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智花
| 人事处发放各类工资等、中小企业经营中心、校友会、各类收入(不含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创收收入等)、银行托收业务、部门经费扣划
| 6291742
|
备注:
1、以开支的经费项目所属的部门来确认相应报账审核人员。经费项目包含年度预算经费,部门创收收入、分成及支出,学术会议会务费等专项项目收支,学科建设经费,质量工程项目经费和科研项目等支出审核等。
2、报账时,报账人直接将单据交给对应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即可,无需通过现行的集中收单的方式,其他报账流程不变。
二、近期网上预约报账注意事项
2016年年度校内预算已正式下达,可通过财务系统查询使用。本年度部门预算经费项目与往年项目有较大的调整,近期原已在网上按旧项目申报的预约单可能因项目调整等原因须重新申报,由此产生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部分财务报销注意事项
1、根据《厦门理工学院二级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厦理工党委﹝2016﹞6号)文件精神,二级学院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5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等报销时应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凡从学校账户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均须附公函或邀请函及《厦门理工学院接待清单》(可在财务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凡从学校账户开支的各类经费,购买物品报销时须附购物小票或网上订单或清单(清单须加盖对方单位印章)
4、公务卡付款报销时如附支付清单上卡号不全的,务必手工注明以“628”开头的完整公务卡卡号,财务人员方能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查询登记。
5、未在财资处登记以“628”开头的公务卡卡号的教师,请尽快到财资处出纳处登记,以免影响经费报账。
上述事项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资处
二0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