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校内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校行政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综改精神,年初预算下达时,除财政专项外,职能部门各预算项目、各二级学院包干经费均按全年批复预算额度的70%预先划拨,剩余30%额度拟在年中预算调整时依据执行情况考核划拨。为确保2018年学校各项工作持续顺利开展,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准确性,根据校内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经请示学校主要领导,现将2018年校内预算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调整范围
学校各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所有二级学院(部);资产经营公司。
二、预算调整经费统计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
三、预算调整原则
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为原则,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考虑至年底实际可以支出的情况,对未按年初预算批复数完成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学校将予问责。
四、预算调整方案
(一)支出预算
1、30%剩余经费划拨至预算调整截止时间,职能部门单个预算项目、二级学院包干经费实际支出低于30%的,原则上不再划拨剩余经费。确因工作需要仍需使用剩余经费的,应填写附表1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确保年底能实际支出完毕。至预算调整截止时间,职能部门单个预算项目、二级学院包干经费实际支出超过30%的,划拨剩余30%经费。
2、预算追加至年底预计实际支出将超过预算批复额度需要追加预算的,或实际需要支出但年初无预算需要追加预算的(含已经办公会同意先行采购但未确定金额的项目),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在确保年底能够实际支出完毕的前提下提出预算追加申请(附表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预算追加原则上应先从本单位其他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中调整,不足部分由学校统筹安排考虑。
3、预算调减
对于至年底预计无法完成的支出,各单位应提出预算调减申请(附表1)并说明原因。
4、财政专项
2018年市财政专项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启动招标程序并于2019年3月31日支付完毕,否则将被市财政收回。2016年中央专项本年底未完成支付的将被收回。教务、科研、产融、信息中心等牵头职能部门应督促相关学院加快项目进度,预计无法按时完成的,应提前做好项目间经费调剂使用的方案报学校审批(附表1)。
(二)收入预算
财资处、科研处、产融处、教务处、国合处、组织部、继教院、资产经营公司及相关二级学院等年初有核定争取资金或创收任务的单位,应预估本年任务完成情况,对确实无法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应提出收入预算调减申请(附表2)并说明原因,报学校审定。
五、预算调整程序
1、需要预算调整的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财资处。纸质版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至行政楼205刘长岭处,电子版发送至clliu@xmut.edu.cn
2、财资处于10月10日前汇总完毕,形成预算调整方案初稿,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核。
3、10月中旬,预算调整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下达。
附件:表1.《厦门理工学院校内预算调整表—支出项目表》
表2.《厦门理工学院校内预算调整表—收入项目表》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18日